【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农经专家畅谈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

2月3日,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近日,江苏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联合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邀请农经领域专家,围绕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科技创新”“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富民增收”等多方面开展研讨、畅谈观点。

孙洪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科技发展与政策创新团队首席):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业科技创新效能提升”单列为重要任务,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标志着政策重心从要素投入驱动,转向以科技和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内生发展模式。其中,“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结合”“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应用”等指向技术集成化、作业智能化、产业高阶化的未来农业图景。不仅关乎生产效率,更涉及农业将逐步从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与知识密集型的现代化大产业。

文件强调“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暗示着未来农业创新主体将更加多元化,市场力量与科研体系协同将成为技术转化的关键机制。“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等措施,则从人力资源角度呼应了新质生产力对高素质、跨学科农业人才的迫切需求。

从政策逻辑上看,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研发、种业振兴、绿色农业等传统议题深度融合,反映出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政策正在从“补短板”向“锻长板”演进,从“保障生存”向“引领发展”转型。

未来重点应关注如何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科技评价体系、如何防范技术推广中的数字鸿沟与风险,以及如何保持农业科技自主可控与全球协作的平衡。这都是政策落地过程中亟待深化的学术与实践命题。

沈贵银(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产业经济创新团队研究员):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针对近年来实体经济发展形势严峻,农民工稳岗就业压力增加,部分农产品价格低迷,农民增收难度较大等客观情况,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促进农民增收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了一揽子促进农民增收的务实措施。在经营性收入方面,文件强调,一是统筹用好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防止谷贱伤农,实现稳粮与增收双重目标;二是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依托电商、文旅、特色产业等,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三是提升产业帮扶实效,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营增收。四是要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在工资性收入方面,文件强调,要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一方面要落实好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培训项目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工代赈、创业扶持等措施,多措并举开辟就近就地就业门路,特别是要强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就业帮扶工作,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在财产性收入方面,文件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增加农民的集体资产收益。同时要依法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转移性收入方面,文件强调,要进一步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同时完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降低农业生产各类风险带来的财产损失。   

近年来,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同时也要看到,当前部分农产品价格较为低迷,农民工稳岗就业压力增大,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这一新形势,

一是稳定农民务农种粮收益(转移性收入)。价格方面,用好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等政策工具,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补贴方面,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给农民真金白银的支持。保险方面,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有效防范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给农民种粮系上“安全带”。

二是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经营性收入)。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要突出特色。支持各地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要强化产业项目统筹规划,防止陷入同质化、内卷式竞争。要强化融合。产业融合赋予乡村产业发展新空间,要丰富产业形态,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近年来,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要完善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发挥助农增收的作用。要突出联农。发展乡村产业归根到底是要富民,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要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

三是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大头,要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对于外出务工的,要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稳定和拓展农民工就业岗位,同时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培训项目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对于返乡回乡的,要通过以工代赈、创业扶持等措施,多措并举开辟就近就地就业门路。需要注意的是,春节前是农民工工资结算的高峰期,要着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春节后要着重加强有组织劳务输出对接,深入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多措并举保障务工人员返岗复工。

四是盘活用好农村闲置资源资产(财产性收入)。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增加农民的集体资产收益。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要守好这方面的底线和红线,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建设商品住房,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加强农房租赁规范管理。

季国军(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新农学院院长、乡村经营与人力资源开发创新团队研究员):人才振兴的关键在于人,要做好做实培训工作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与核心。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如何做好培育工作,结合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新农学院近年实践,我们认为,进一步做好现有各类培训工作是重要抓手。但目前培训工作还不能令人满意,很多地方只是就项目完成项目。建议要通过精准训前筹备、训中实施与训后跟踪,切实提高乡村产业带头人与农创客等培训培育质效。具体讲,一是要注重学员遴选,不能依赖于行政渠道的“指标摊派”或宽泛的自主报名,要把真正想充电的学员选出来;二是要注重培训开展,不能“一张PPT讲几年”“现场只是走过场”,要让学员真正听得明、看得到、用得上;三是要注重训后跟踪,三五天培训做不到让学员充足电,还要通过训后跟踪,才能解决“最后一公里”。这样通过“想学+精准+跟踪”叠加,才能更好服务乡村产业振兴骨干力量培育工作。

朱方林(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无锡分院院长,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村区域发展创新团队首席):粮食产销区省际之间利益补偿政策有望很快落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落实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表明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的创新性利好政策有望很快落地。这项政策历经5年谋划,由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到2023年“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再到2024年“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再到2025年“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到2026年“落实政策”。一年一进步,一年一明朗。

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和政策,是一项旨在平衡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通过经济手段,让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所付出的成本和牺牲的发展机会进行补偿,从而激发主产区政府和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一项政策设定的目的是,扭转“产粮大省、财政穷省”的局面,让主产区抓粮不吃亏、有动力。通过建立“谁受益、谁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实现产销区利益联结,共同承担国家粮食安全责任。

该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家层面统筹设计,其主要内容和方向包括:一是明确补偿主体与补偿方对象。粮食主销区省份(支付方)主要包括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粮食主产区省份(受偿方)主要包括黑龙江、河南、吉林、安徽、江西等。二是补偿资金的来源与使用。资金来源于主销区省级财政资金,可能纳入其财政预算安排。补偿资金应专项用于支持主产区的粮食生产相关领域,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农田水利设施提升、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提升粮食加工、仓储、物流能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对种粮农民的直接或间接补贴等。三是补偿的依据与标准。主要依据是粮食调出量、耕地保护面积、生态服务价值、经济发展差距四个方面。四是实施方式。由国家层面搭建平台、制定原则框架,引导和协调产销区省份之间签订对口协议。这是一种 “省对省”的横向直接补偿,是对中央纵向转移支付(如产粮大县奖励)的重要补充。这项政策是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构建“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关键创新,旨在体现公平、形成激励、促进协同。

徐雪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副处长、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产业经济创新团队首席):聚焦常态化精准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常态化精准帮扶”,标志着在圆满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任务后,帮扶工作转向了常态化、精准化、长效化的新阶段。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需要强化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帮扶政策体系,确保帮扶工作“常态化”。要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资金投入、金融保险支持、乡村人才培育、资源要素配置等政策的总体连续稳定,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稳步提升保障水平。

二是要强化帮扶对象监测管理,确保帮扶工作“精准化”。用好农户自主申报、基层日常排查、部门大数据预警等渠道,稳妥有序做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和时效性。实行分类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对象统筹实施开发式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对象完善兜底式保障。

三是要重点开展开发式帮扶,确保帮扶工作“长效化”。要发展适合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参与的帮扶产业项目,促进帮扶产业做大做强,全链开发惠农增收。要常态化实施“志智双扶”行动,用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工匠培育等就业促进渠道,激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造血”能力。

亢志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农村区域发展创新团队研究员):构建多元协同长效机制,筑牢高标准农田根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新时期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系统的要求。文件在延续强化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核心基调的同时,部署更加精准,尤其在机制完善与多元协同方面指明了新方向。

一是以全过程参与为核心,压实多元主体责任。文件不仅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本身,更注重“完善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这要求我们将“农民全过程参与”从项目实施环节,进一步拓展到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和后期的长效管护全链条,真正激发农民作为耕地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的“主人翁”意识。应据此细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户、新型经营主体等在不同环节的权利、责任与监督职责,特别是强化村集体对耕地用途和地力保护的监督作用,坚决防止掠夺性经营,实现建管并重、良田永续。

二是以分区分类与质量提升为导向,精准夯实产能根基。文件提出“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将耕地保护的重点从“数量严守”深化为“质量与效能并重”。一方面,明确提出“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另一方面,首次将“加大土壤改良和地力提升力度”和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并列强调。这提示我们,责任边界的划分与投入机制的引导,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类型的实际需求,将建设与管护资金、技术向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和持续产能聚焦。

三是以财政金融协同为支撑,创新多元长效投入机制。针对资金难题,文件开辟了新路径。在投入机制上,明确要求“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在金融协同上,强调“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通过再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下沉。未来应着力探索“信贷+保险+期货”的风险共担模式,以及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构建“政府投入引导、金融重点倾斜、社会资本参与、经营者自觉投入”的可持续投融资格局。

总而言之,新时期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置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的大局下系统推进。通过健全农民全过程参与机制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分区分类与科技赋能提升质量效益,通过财政金融协同创新保障长效投入,方能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

郑微微(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农业产业经济创新团队研究员):构建完整防止返贫致贫体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的部署,构建起“监测有精度、帮扶有力度、分类有准度、长效有保障”的完整防止返贫致贫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制度防线。其核心逻辑是通过完善认定标准、健全监测体系、优化帮扶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破解以往防止返贫致贫工作中识别不精准、监测不及时、帮扶不到位、退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分类精准施策,明确帮扶边界与重点:对原建档立卡对象中已稳定脱贫的,有序退出帮扶范围;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持续强化帮扶;对符合农村社会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体系。同时对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无劳动能力的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分类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助力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稳定增收,通过兜底保障政策保障无劳动能力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实现“扶志扶智”与“兜底保障”有机结合,最终实现“精准”与“时效”并重、“兜底”与“发展”同步的工作目标。

朱大威(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村区域发展创新团队研究员):深化“三块地”改革,筑牢乡村振兴制度根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村“三块地”改革作为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以稳慎推进、划定红线为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制度根基。

农村承包地改革重在稳权赋能,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守牢农民承包权基本盘,规范其经营权流转,加强对大面积长期流转风险监测,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夯实粮食生产的土地制度基础。

宅基地改革坚持底线保障、闲置盘活,加强审批监管,严查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行为,更加突出宅基地作为农民集体福利的属性;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通过规范租赁等途径激活农村闲置资源,既保障农民居住权,又挖掘乡村资源潜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明确用途红线,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禁用于商品住房开发,要求入市土地优先服务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着力激活农村土地资产价值,推动土地收益更多留在农村、惠及农民。

整体来看,农村“三块地”改革有效把握保护与发展的平衡,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农村土地要素活力,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举措。

朱思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科技发展与政策创新团队研究员):统筹发展“四个农业”,打造农业发展新高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指明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为江苏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提供了关键抓手。江苏科创资源优、经济体量大、消费能力强、产业类型多,发展“四个农业”是新时期激活乡村产业动能、建设农业强省的必然选择。

发展科技农业,要以科技赋能筑牢产业核心动力。发挥江苏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农业科创资源集聚的优势,聚焦水稻、小麦等优势品种开展突破性育种,研发适配先进智能农机装备,推进物联网、无人机、机器人在种养端广泛应用,加快农业生物制造技术攻关,依托农科创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进村入户,让科技成为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

发展绿色农业,要以生态底色夯实产业发展根基。紧扣江苏农业大省定位及生态资源禀赋,将生态低碳作为农业内涵式发展的核心要求,全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发展综合种养、农牧结合等循环农业;深化沿海盐碱地综合利用,推进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捕捞,系统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抓实长江十年禁渔,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绿色竞争力。

发展质量农业,要以标准监管筑牢产业安全底线。立足江苏市场消费能力强、高品质需求旺盛的特点,构建全省一体化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针对农业生产条件制定区域差异化种养标准,严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以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品质。

发展品牌农业,要以品牌溢价释放产业增值潜力。依托江苏特色农产品丰富、县域产业多元的优势,充分挖掘“土特产”核心内涵,整合优化农业区域品牌,打造省级精品品牌矩阵;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借助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规范直播带货,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大市场提升品牌溢价,让品牌成为产业富民的重要载体。

统筹发展“四个农业”,关键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以科技农业赋能绿色、质量农业发展,以质量农业为品牌农业筑牢基础,以品牌农业反哺产业全链条升级,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特点推动产业差异化发展,深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内涵,让农民真正共享产业红利,推动产业持续强村富民。

孙小龙(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产业经济创新团队副研究员):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部署“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立足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围绕“守数量、提质量、管用途、防风险”构建全方位耕地保护体系,为端牢中国饭碗筑牢坚实根基。

在严守耕地红线方面,文件强调刚性约束,提出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同步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划定耕地保护的“硬边界”。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行为,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每一寸耕地。

在规范用途管理方面,文件聚焦耕作层和粮食生产能力保护,优化耕地调查规则,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稳妥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改,推动撂荒地复耕利用,确保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在提升耕地质量方面,文件突出系统推进,分区分类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立项、建设、验收、管护全流程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加大土壤改良力度。同步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推动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提升耕地灌溉保障能力;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机制,实施新一轮黑土地保护工程,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和酸化耕地治理。

王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村区域发展创新团队副研究员):加强粮食生产韧性,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2025年,我国粮食生产克服多重不利天气影响,产量连续两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总产和单产均创历史新高。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我国粮食供需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仍处于脆弱的紧平衡状态。暴雨、洪涝、干旱、高温和低温冻害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粮食生产构成持续威胁。我国地处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粮食生产韧性尤为迫切。一是强化事前预测能力。强化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全面提升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二是加强事中管控能力。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平急两用”的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加快补齐烘干、仓储等基础设施短板,推动粮食生产由“靠天吃饭”向“旱涝保收”稳步转变。三是完善事后风险保障。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的保险保障机制,推动农业保险实现精准承保、过程管控与精准理赔,为农民稳产增收提供坚实基础。